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38470 证券简称:斯维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 45,4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60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299,64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设(即 ueBIM 软件开
发及相关行业应用软件研发)。相关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7 月 1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深
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999 号)。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由认缴对象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前(含当日)全部到账,缴存银
行为中国银行上海市南外滩支行。2024 年 7 月 5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44 号”的《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针对本次定向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上海市南外滩支行的上级主管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黄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
公告编号:2025-005
募集资金管理》《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1、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定向发行募集的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2,020,621.58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元)拟置换金额(元)
1 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营销网络人员薪酬 3,038,688.62 3,038,688.62
2 补充流动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薪酬、费用 699,669.00 699,669.00
3 项目建设:支付 ueBIM 研发人员薪酬 8,282,263.96 8,282,263.96
合计 12,020,621.58 12,020,621.58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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