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9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38475 证券简称:择众传媒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深圳市择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 号及财会〔2017〕
30号通知规定的准则实施日起变更。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06〕3号)及2014年1月26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自2017年6月12
日起执行,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
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公告编号:2018-013
(2)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等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三)变更原因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
月12日起施。
2、依据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
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依据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 公告编号:2018-013
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的变更,有利于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择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择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择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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