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6
证券代码:838476 证券简称:中仿智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中仿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16 日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中仿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信息披露规则》”)及《中仿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度,以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项战略性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
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具体如下:
(一)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
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司”)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
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
露。
(三)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
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
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
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
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为:
(一) 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 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等;
(六) 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公司应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
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
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
明会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
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
式及变化等;
(四)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
资产重组、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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