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山东亿嘉农业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和外汇使用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山东亿嘉农业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
山东亿嘉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亿嘉农业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寿光市羊口镇先进制造业园区中新街 3800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1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道德
风尚;质量为本,诚信经营,稳健发展,服务社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拖拉机、农业机械、农药机械;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销售: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
股同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除董事会、股东会作出特别安排的以外,公司现有股东对所发行的股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由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保管。
第十八条 股份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名称/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和出资方式为:
发起人姓名 证照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褚爱玲 370723196903010028 净资产 4525 万元 90.5% 2015.12.31
白星来 370323196511041253 净资产 30 万元 0.6% 2015.12.31
姬忠斌 370902197408222430 净资产 20 万元 0.4% 2015.12.31
于新堂 370727196102080371 净资产 110 万元 2.2% 2015.12.31
马升田 610103196504052054 净资产 10 万元 0.2% 2015.12.31
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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