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8483 证券简称:亿嘉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山东亿嘉农业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表决结果:5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亿嘉农业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制 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
第三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六章 董事会议事程序
第七章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反馈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山东亿嘉农业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履行全体股东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亿嘉农业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
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董事会有权决定符合以下标准的交易事项(除提供担保和关联交易外):
(1)单笔对外投资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内,全年累计投资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以内的投资项目;
(2)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不足 30%的;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足 50%的;
(4)交易的成交金额(承担债务、费用等应当一并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不足 50%的;
(九)批准董事会权限之内的关联交易事项(除提供担保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其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七)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
经理应向董事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董事会能够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董事可要求经理或通过经理要求公司有关部门提供为使其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及解释。
第四条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决定的事项,董事会应对该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在年度股东会上提
出的临时提案,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性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