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北京英堡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英堡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有限公司整体折股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692349923K。。
第三条 第三条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英堡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ENPAORHON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四区 26号楼三层 3731 室,邮政编码 10007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如有)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
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客户为中心,提高企业综合效益,为股东创造价值,实现企业、合作伙伴、员工、社会多方共赢。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日用品、办公用品文具、礼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化妆品;委托加工服装服饰、针纺织品。自主研发服装产品的加工;进出口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以整体折股变更方式设立,设立时,各发起
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表所示:
认购股份 持股比例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数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万股) (%)
1 郭彩霞 900 75 2015 年 11 月 30 净资产
日
1 北京英堡龙商业发 300 25 2015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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