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8497 证券简称:中商产业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中商产业数据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
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回避表决;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条—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管理,
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予以办理。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一)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因与某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而形成前款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者除外。
3.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款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
5.中国证监会、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为公司的关联人:
1.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
未来 12 个月内,具有本条第(一)、(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
2.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本条第(一)、(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
公司应当确定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第四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关联关系应当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出售资产或进行资产置换;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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