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6
公告编号:2023-063
证券代码:838502 证券简称:联陆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上海联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斌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潘昊翔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63
提名潘昊翔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王美华与潘昊翔先生为母子关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任命潘昊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任命潘昊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为止,
自 2023 年 10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王美华与潘昊翔先生为母子关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未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上述议案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上
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公告编号:2023-063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联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联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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