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38511 证券简称:华企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华企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股东大会” 原条款全文“股东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华企铝业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华企铝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简称“《公 和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简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本章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公司是由江苏华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以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江苏华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以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江苏华企铝 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第四条 公司住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区康平路 14 号。 91320312551232801G。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99 万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江苏华企铝
元。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四条 公司住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司。 发区康平路 14 号。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99 万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元。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监事、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
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 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负责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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