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江苏华企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董事会 ...... 22
第一节 董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 ...... 24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第七章监事会 ...... 29
第一节 监事......29
第二节 监事会......30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1
第二节 内部审计......32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3
第九章通知与公告...... 33
第一节通知......33
第二节公告......34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5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36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7
第一节 信息披露......37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37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 38
第十四章...... 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华企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江苏华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12551232801G。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江苏华企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平路 14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99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以德兴业、创造财富、奉献社会。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铝材、铝合金净化材料、金属添加材料生产、技术研发;铝合金、金属辅料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金属熔剂、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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