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美兴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与深圳市华美兴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兴泰”或“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04 日签订了《深圳市华美兴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
民生证券作为华美兴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局”)提交了辅导备案登记材
料,并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获得受理。
民生证券现就华美兴泰第五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限从 2021 年 10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民生证券派出刘向涛、张宣扬、李伟、岑岳、张兴五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华美兴泰进行辅导,由刘向涛担任辅导小组组长。该五名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财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而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
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辅导人员中李伟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离职,其他辅导
人员组成情况较上期未发生变动。
(三)接受辅导人员
本期辅导对象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1 杨昌军 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5%以上股东
2 罗晶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 向伟 董事
4 贺慧慧 董事
5 伍毅 董事、副总经理
6 高东红 财务总监
7 张志强 董事
8 屈正垚 董事
9 何永康 监事
10 肖宏 监事
11 余兴元 监事
12 滕冲 持股 5%以上股东
本辅导工作期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未发生变更。
(四)辅导工作内容
本辅导期间,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组织自学、个别答疑和问题整改等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期辅导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1、持续督导公司三会运行情况以及重大事项决策情况;持续督导公司货币资金、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筹融资业务、人力资源、税务业务等各业务内控控制措施运行有效性;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对外担保、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
2、取得公司 2021 年主要经营数据,沟通并了解公司经营、资产、收入和现金流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战略目标和发展计划,稳妥推进产品研发、产能扩充、市场推广工作,提升公司竞争力。
3、通过发放材料、组织自学等方式,对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证券市场知识水平及合规意识。
4、辅导机构督导公司合规履行决策程序、规范资金运用等工作。
5、参照证监会最新审核要求,辅导机构发送最新的审核要求文件,督促辅导对象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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