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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深圳市华美兴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美兴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五期)

深圳市华美兴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华美兴泰”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华美兴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中金公司和华美兴泰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中金公司成立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本辅导期内,中金公司辅导工作小组由贾丽芳、郭慧、彭文婷、胡健彬、张翔、刘心悦、梁子奕、韩雨冰共八人组成,其中贾丽芳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上述八人均为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参加本期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第五期)辅导工作自 2024 年 1 月 9 日至本报告签署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采用一对一的访谈或多人座谈等形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3、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形成解决方案,督导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

4、对华美兴泰 2024 年一季度的业务发展情况、财务业绩情况及合规经营情况进行跟踪,并查阅相关资料,加强对公司规范情况的了解。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的辅导工作中,中金公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协议、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对华美兴泰进行了全面辅导工作,具体如下:

1、督促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通过集中授课培训、个别答疑的方式强化接受辅导人员对证券市场法规知识的理解,使其深刻认识公众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查阅华美兴泰股权融资新增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三会决议等材料,核查华美兴泰新一轮股权融资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3、进一步完善和拟定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4、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组织召开中介协调会,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并督促公司相应进行整改;

6、制定 2024 年二季度尽职调查计划,与公司、其他中介机构讨论并确定尽职调查计划和时间安排。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辅导人员积极配合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现场沟通、专题会议、尽职调查等方式,协助
发现、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共同推进辅导工作的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对华美兴泰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并就发现的具体问题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方案,公司积极配合解决存在的问题。

1、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公司已形成相对健全的内控制度并加以执行,但仍存在优化和提升空间。辅导工作小组与会计师、律师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充分、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销售管理、研发管理等内部制度、持续优化内控水平。此外,关于公司境外子公司的经营,辅导机构与律师建议公司应当咨询境外法律机构的意见,境外子公司经营应当遵从当地的法律法规。同时,辅导机构及会计师、律师有针对性的对接受辅导人员开展内控方面的辅导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管理层规范经营的意识。后续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督导华美兴泰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2、明确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规划

辅导工作小组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规划事项,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持续与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并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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