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美兴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与深圳市
华美兴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兴泰”或“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04 日签订了《深圳市华美兴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
民生证券作为华美兴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局”)提交了辅导备案登记材
料,并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获得受理。
民生证券现就华美兴泰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限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至本报告签署日。
(二)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民生证券派出刘向涛、张宣扬、岑岳、张兴、李伟五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
组对华美兴泰进行辅导,由刘向涛担任辅导小组组长。该五名人员均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财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自辅导工作开展以来,
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三)接受辅导人员
辅导对象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
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1 杨昌军 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5%以上股东
2 罗晶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 向伟 董事
4 贺慧慧 董事
5 伍毅 董事、副总经理
6 张志强 董事
7 屈正垚 董事
8 何永康 监事
9 肖宏 监事
10 余兴元 监事
11 滕冲 持股 5%以上股东
(四)辅导工作内容
本辅导期辅导工作内容如下:
1、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深圳)
事务所对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就发现的相关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并组织专题讨
论、个别答疑。
2、辅导工作小组督促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3、辅导工作小组了解了公司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等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
的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实施了穿行测试,督导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辅导小组对公司前三年主要客户、供应商实施了走访程序,了解了公司
的商业模式,核查了公司业务的真实性。
5、辅导工作小组检查了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公司的银行账户清单及银行
流水,辅导实际控制人保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的意识,督促企业规范货币资金
管理。
6、辅导工作小组与华美兴泰聘请的会计师共同协助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要求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和会计核算制度。
7、辅导工作小组组织可研机构及公司相关人员反复论证,拟定公司 IPO 募
投项目方案,并指导可研机构编制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辅导工作小组组织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实施了《新证券法解读》、《公司
治理制度及重大决策事项的权责划分》、《董监高的任职要求及责任义务》、《企业
内部控制辅导培训》等内容的培训。
二、辅导对象的有关情况
(一)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
独立经营的能力,具备独立完整的服务系统。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上符合有关要求,相
关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相关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做到勤勉尽责。
本辅导期内,公司董事会人员配备尚未达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
公司正在选聘独立董事,并对董事会人员进行调整。公司财务总监暂时空缺,公
司正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财务总监。
(四)内部控制制度和约束机制的有效性评价
本辅导期内,公司已建立了基本的公司治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后续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督导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五)业务经营情况
本辅导期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经营正常。
三、辅导对象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公司目前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进行完善,辅导工作小组将督促公司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所在行业和客户受到疫情一定影响,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