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 2019-032
证券代码: 838517 证券简称: 大森机电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
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 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 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 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 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 14 号)。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 6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
关规定执行。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务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会计政策。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
公告编号: 2019-032
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
关规定执行。
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 7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 8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 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2017 年修订)》
(财会〔 2017〕 14 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执行以上
会计政策。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公告编号: 2019-032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4 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
求,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依据上述新金融工
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 6 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
年同期比较报表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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