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838518 证券简称:仁通档案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仁通档案管理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辞职”调整为“辞任”;
(3)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一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仁通档案管理咨询服 第一条 为维护仁通档案管理咨询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各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公 公司由各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 立。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
册。 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3100006942411740。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
卫镇秋实路 688 号 2 幢 1 单元 122 室 卫镇秋实路 688 号 2 幢 1 单元 122 室,
邮政编码:201512。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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