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838522 证券简称:大力人良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大力人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
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取保候审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0 月 11 日
作出主体:如皋市人民检察院
措施类别:取保候审决定书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胡李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董事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洗钱罪、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缴纳保证金壹万元,期限从 2025 年 10 月 12 日起算,并由如皋市公安局执行。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54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来的如皋市人民
检察院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皋检保〔2025〕147 号),知悉其已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因涉嫌洗钱罪、非法经营罪,被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
候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公告所涉事项对公司经营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目前,胡李宏先生正 常上班履行相关职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公告所涉事项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管理层将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聘请的律师团队也将积极与如皋市司法部门沟通,依法 进行辩护。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进一步督促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强化法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切实履行遵纪守法的公 民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上海大力人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54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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