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大力人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风险提示性公
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大力人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力人良”、“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
1 信息披露 是
李宏曾存在取保候审情况而未及时披露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5 年 10 月 11 日,大力人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李宏因涉
嫌洗钱罪、非法经营罪,被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 2025年 10 月 12 日起算,并由如皋市公安局执行。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未在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七条及相关规定。
公司知悉相关情况后,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补充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公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胡李宏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检察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管理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大力人良的督导义务,并将继续关注公司情况,督促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关于上述事项,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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