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15
公告编号:2018-100
证券代码:838525 证券简称:ST恒忆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恒忆”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收到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6日签发的(2018)闽0526执2172号《执行通知书》和(2018)闽0526执2172号《报告财产令》。
该案件涉诉公告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ST恒忆与曾*英、卢*枝、许*红、陈*光、张*妹、赖*燕、郑*连、林*昶、郑*森、赖*谋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闽0526民初33175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执行人于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向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ST恒忆履行下列义务:
公告编号:2018-100
(1)要求执行151,799.00元。
二、备查文件
(一)(2018)闽0526执2172号《执行通知书》;
(二)(2018)闽0526执2172号《报告财产令》。
特此公告。
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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