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15
公告编号:2018-101
证券代码:838525 证券简称:ST恒忆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
主体的告知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恒忆”)于2018年10月12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监管部于2018年9月5日签发的给ST恒忆、朱嘉隽的《关于对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告知函》。
一、告知函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收费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以下简称《挂牌协议》),挂牌公司应当于每年7月15日前向我司足额缴纳当年挂牌年费,逾期缴纳的,每日按应缴纳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经催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的,我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截止目前,你公司尚未缴纳2018年年费及相关滞纳金,违反了《通知》和《挂牌协议》的相关要求。朱嘉隽作为董事长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公告编号:2018-101
鉴于上述事实,我部责令您公司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转让日内,向我司足额缴纳挂牌年费及相关滞纳金。如未在规定的时限缴纳,我司将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二、备查文件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监管部签发的给ST恒忆、朱嘉隽的《关于对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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