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1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风险提示公告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作为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ST 恒忆,证券代码: 838525,以下简称“ ST 恒忆”或
“公司”) 的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
行)》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
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如下:
( 一) ST 恒忆原有诉讼事项、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化恒忆陶瓷艺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于 2018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恒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涉及
风险的补充公告》。 根据 ST 恒忆披露的 2017 年年报,公司(作为“被告”)与深
圳众禾凯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众禾凯赢”)、深圳市众投十三邦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投十三邦”)、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融信租赁”)和交通银行泉州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泉州分行”)的诉讼
事项尚未完结。 现将上述 4 起案件进展情况作如下提示:
1、 ST 恒忆与众禾凯赢涉诉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林鸿福欠深圳众禾凯赢 2,000.00 万元本金及 780.63 万
元利息中的 2,304.00 万元已按一定比例转为股本,由林鸿福持有公司股权进行偿
付,并办理完股权变更登记; 由 ST 恒忆、林鸿福以实物抵债的 376.63 万元款项,
已以公司库存商品进行偿付;其他需支付的 100.00 万元现金,由于公司及林鸿
福目前无力偿付,尚未支付给众禾凯赢;
2、 ST 恒忆与众投十三邦涉诉事项进展情况
众投十三邦不同意以货抵债, 对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 要求现金偿还增资补
偿金人民币 1,273,972.60 元。 2018 年 8 月 9 日, ST 恒忆、林鸿福与众投十三邦
达成和解并在德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见证下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协议内
容如下:众投十三邦同意以 ST 恒忆的货物清偿 50.00 万执行款项,剩余款项 80.00
万左右分期付款,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支付。 目前, ST 恒忆尚未支付
上述款项。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 德化恒忆陶瓷艺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3)。
3、 ST 恒忆与融信租赁涉诉事项进展
融信租赁与公司签署了以货抵债的协议,已拉走公司不到 300.00 万元货物,
剩余将继续以货抵债,对于融信租赁拉走货物未能对外售出的,融信租赁有权将
货物退还给公司。 截至目前,公司与融信租赁欠款归还事项尚无新的进展。
4、 与交行泉州分行涉诉事项进展
2017 年 11 月 6 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7)闽 0503 民
初 6084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厦门妍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向交行泉州分行偿还流动资金借款本金 14,989,807.70 元、利息 1,901.83
元、罚息 813,983.32 元; 福建泉州恒泉化妆品有限公司、福建泉州靓肤化妆品有
限公司、 ST 恒忆、 林联泉、许梅英、 林鸿福、赵青对厦门妍草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德化支行及农村信用社德化浔中
信用社获悉公司一般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环城路支行)及公司基本账户
(农村信用社德化浔中信用社)被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冻结,冻结金额
为 14,989,807.70 元。 经了解冻结申请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8)
闽 0503 执 3572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厦门妍草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恒泉化妆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靓肤化妆品有限公
司、 ST 恒忆、林联泉、许梅英、林鸿福、赵青的银行存款 17,032,335.00 元及利
息;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提取被执行人厦门妍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
建省恒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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