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838531 证券简称: 圣帕新材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广东圣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
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 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 务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何资助。 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 的其他方式。
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股份: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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