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证券代码:838536 证券简称: 创信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人数不足《公 (一)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
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 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
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
到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到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时; 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 1/2 以上的独立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
董事提议召开时;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 情形;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情形;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同意召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
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
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 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告。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 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
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 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
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 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
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
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
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
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 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 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 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
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 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
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
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
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
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
知包括以下内容: 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
会议期限; 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和提案; 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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