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0
关于上海山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五期)
上海山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景股份”、“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山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的辅导小组由高俊、王慧远、王艳雄、刘念、周奕童、刘晓民 6 人组成,上述 6 人目前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家数均不超过 4 家,由高俊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职务。
上述辅导人员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法律、会计或证券保荐承销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专业精神。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协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师”)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对山景股份进行辅导。
(二)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山景股份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在本辅导期内,
国金证券与辅导对象保持沟通,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对公司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讨论,持续关注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的情况,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对公司截至目前的财务业绩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在本辅导期,辅导工作小组与山景股份的相关人员保持了良好的沟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根据山景股份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辅导工作。主要辅导工作内容如下:
1、继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小组持续了解公司业务开展和财务核算等方面的情况,对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公司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2、督促发行人规范运作
辅导小组在辅导期内持续跟踪辅导对象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规范运作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接受辅导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与辅导对象及各中介机构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项目工作计划予以调整,并提示辅导对象应予关注的事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督促辅导对象落实。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会同其他专业服务机构与山景股份及接受辅导人员保持了良好沟通,本辅导期内,各证券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责,良好地完成了各项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国金证券辅导小组尽职调查中发现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待进一步完善,在前期辅导过程中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对公司《项目研究与开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关键控制节点、流程等进行了梳理及完善,并在辅导期各期跟踪了解公司对完善后的相关内控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另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规范治理及发行上市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待进一步加强。辅导小组已经督促公司及辅导对象学习相关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完善后的内控管理制度,继续提升治理与管理水平,提高内控管理效率。目前辅导与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公司内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治理水平及内控管理效率进一步得到规范与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2022 年,辅导对象的经营业绩较上年度有所下滑,根据最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辅导小组仍在持续关注公司 2022 年度全年经营业绩情况,结合公司最新的经营动态,对公司后续申报创业板的可行性及时间安排进行进一步论证,相关工作仍在推进过程中。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预计国金证券辅导人员将保持不变。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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