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3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8543 证券简称:沃土种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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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和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该议案经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码:2019-007)。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第三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以下简称R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2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
公告编号:2019-023
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均以R日股本数为准。”由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中送红股加派发现金红利合计数大于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额,本次权益分派无法在规定日期前实施完毕。
二、致歉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的规定:“挂牌公司实施利润分派,应当以公开披露仍在有效期内(报告期日起6个月内)的定期报告期末日为基准日,以基准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派利润为分派依据”,“继续实施权益分派原则上应以已披露的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作为权益分派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由于工作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定理解不准确,导致送红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数超出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额,公司无法按照股转公司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继续进行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取消。
公司对未能按期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及取消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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