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38544 证券简称:东骏激光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同时,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果决结: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公告编号:2019-008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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