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8544 证券简称:东骏激光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09:3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9-009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编制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汇报2018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公司依法运行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等。
(三)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结合财务报表数据,编制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决算财务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公司2018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总结,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刊登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4)、《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5)。
(五)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11,120,975.54人民币元。因公司在2019年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需要大量资金,
公告编号:2019-009
公司2018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亦不用于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刊登的《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七)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同时,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