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6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838545 证券简称:住美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7年度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 4月 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7年度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7年
2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
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
2017-001),公司发行股份数量2,58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11.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5,400.00元,募集资金用
途为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证天通(2017)证验字第10004号验资报告。2017年4月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了《关于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1933 号),新增股份可转让日为2017年4月25日。
公告编号:2018-016
经公司自查,由于理解偏差,公司在2017年度存在未经审议变
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公司在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5
月 23 日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5,911,977.34 用于偿还中国银行贷款
1,430,000.00元和中国农业银行贷款4,481,977.34元。在主办券商
督导下,公司将该事项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补充确认并获审议通过,该事项仍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公司自身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相关人员已及时进行了培训,认真学习理解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在日后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准确披露各类公告信息,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6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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