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9
公告编号:2018-028
证券代码:838545 证券简称:住美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上半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1月至4月,公司租赁控股股东王红梅的厂房和宿舍,租金共计为863,081.00元,双方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红梅、库群星、王鹏亮、康宏回避表决,因本议案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50%,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此之外,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王红梅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公告编号:2018-028
(二)关联关系
王红梅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生产经营用的厂房、办公场所系向其租赁取得。库群星先生为王红梅女士的丈夫,王鹏亮先生为王红梅女士的兄弟,康宏先生为王红梅女士的姐夫。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业务定价参考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赁价格,采用市场公允价,并且关联交易对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年1月至4月,公司租赁控股股东王红梅的厂房和宿舍,租金共计为863,081.00元,双方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预计租赁房屋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损益状况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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