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09
公告编号:2018-037
证券代码:838545 证券简称:住美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3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6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6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如有)实际每10股派1.44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8,38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3,788,000股。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10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10月15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
公告编号:2018-037
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10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10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转让日为2018年10月16日。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送股(或转增)数量(股)
(%) (%)
限售流通股 18,420,000 64.90 29,472,000 47,892,000 64.90
无限售流通股 9,960,000 35.10 15,936,000 25,896,000 35.10
总股本 28,380,000 100 45,408,000 73,788,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73,788,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0.07元。
八、
九、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围茅洲工业区第10幢C座101、二楼202-A、202、三楼301、四楼408-412
联系人:廖琳琳
电话:0755-81734656转8160
传真:0755-81734658
十、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8-037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