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9-12
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838545 证券简称:住美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红梅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8-030
2018-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与会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授信提供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200万元人民币,用款有效期限为一年。
(1)在上述信用额度项下,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银行提供担保,由关联方实际控制人王红梅、库群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以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反担保方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为准。
(2)在上述信用额度项下,由关联方实际控制人王红梅、库群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的具体内容以中国银行与担保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王红梅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库群星先生为王红梅女士的丈夫,董事王鹏亮先生为王红梅女士的兄弟;康宏先生为王红梅女士的姐夫。故上述四名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公告编号:2018-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与会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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