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公告编号:2025-060
证券代码:838547 证券简称:天盛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0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公告编号:2025-060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五条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六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三章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七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实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者挪用。
第九条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按计划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第十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募集资金金额、用途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闲置的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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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三、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类型、投资范围、期限、额度、收益分配方式、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董事会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具体分析与说明。
公司应当在发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风险情形时,及时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并说明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章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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