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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1 15:55:37 股吧网页版
精华教育: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38553 证券简称:精华教育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精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精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精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 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
规定,制订本章程。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
股份总额为 5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 股份总额为 5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目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股 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公
公开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 开转让应当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内
行。 进行。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若公司股票经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公司股票已经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应遵循我国关于股票在全国 系统公开转让,转让行为遵循全国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相关规 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相关规则。
则。
如公司股份未获准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
所公开转让,公司股东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协
议转让股份,不得采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
转让股份,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后,应当及时
告知公司,并在登记存管机构登记过户。
第二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第二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讼。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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