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12
公告编号:2018-012
证券代码:838556 证券简称:力美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8
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
关会议事项详见2018年2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2018年2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舒义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30.92%的股份,并通过上海韦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 8.53%的股份)书面提交的《关于转让映美传世(北京)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4%股权的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转让映
美传世(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4%股权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
至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临时议案的主要内容
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趋势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映美 公告编号:2018-012
传世(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4%的股权转让给珠海横琴光艺文化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止2017年12月31日,映美传
世(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总额
为26,026,442.51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800万元。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止2018年2月8日,舒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700,337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92%;并通过上海韦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公司2,676,116股,间接持有公司8.53%的股份。公司董事
会认为舒义先生具备提交临时议案的资格,提案时间、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
他事项不变。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关于提议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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