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4-19 19:47:27 股吧网页版
力美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19


证券代码:838556 证券简称:力美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上午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陈益文、韩晶晶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北京
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73.99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0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3,568.23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4,698.10万元。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
(五)审议《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所聘请的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扎实严谨,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
(六)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部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出具了《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出具了《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基于2019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形成了《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九)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698.10万元,公司实收股本3,137.2548万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9:00-18:00
(三) 登记地点: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岚

固定电话:010-65820231;

移动电话:13810369292;

电子邮箱:xuzhongchi……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