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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7 20:00:29 股吧网页版
海兴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8558 证券简称:海兴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理层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尽责、勤勉地行使权
利,以保证:

1、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2、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4、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经理层组成与聘用

第五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担任公司管理人员的。

第八条 经理层人员的任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经理层人员的正常选聘
程序。

第九条 公司应和经理层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系。

第十条 经理层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经理层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按照公司章程和经理层人员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三章 总经理职责与分工

第十二条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其他经理层人员协助总经理
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第十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行政总监;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
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副总经理行使下列职责: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总经理授权代行总经理部分职
责;

(二)根据国家政策、法令和总经理的指示,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三)根据总经理的年度经营报告,组织领导有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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