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8
证券代码:838558 证券简称:海兴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以发起设
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依法纳税。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 177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7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规定,股东可以起诉其他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
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二条 公司主营项目类别:
具体经营项目:日用塑料制品、塑料鞋、塑料玩具、五金、不锈钢制品研发、生产、销售;模具、家用电器、机电产品(二类以下机电产品)销售;绿化工程;土地平整;普通机械设备租赁、安装、自有房屋租赁、粮油、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乳制品)、水产品销售;家具生产、销售;纺织制成品、洗涤用品、消毒消杀产品、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模具制造;化工产品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若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 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 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 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6375 万股。
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4000 万股,占公司可发行股总数的 100%,由全体发起
人以净资产折股认购,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认购的股份数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万股) 出资时间
1 宋旭彬 2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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