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08
公告编号:2020-020
证券代码:838569 证券简称:枫华实业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郑州枫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1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维理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郑州枫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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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的执业准则,并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测,具体如下:
(1)2017 年 1 月 1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华夏文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夏文源”)与关联方郑州枫华文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
华文博”)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规定:在 2017 年 1 月 10 日至 2027 年 1 月 9
日期间,华夏文源可免费使用枫华文博拥有的位于郑州市白沙组团高庄路西侧、永昌路南侧的办公楼三层。
(2)2018 年 3 月 1 日,马笑然将其自有的坐落于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 11
号鑫苑国际广场 2-1102 出租给公司营业使用。《房屋租赁协议》规定:公司每年
向马笑然支付租赁费 78,000 元。双方一致同意租赁期为 10 年,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28 年 2 月 28 日。
(3)2019 年 12 月 20 日,枫华文博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厂房租赁合
同书》,合同规定:将其位于郑州市白沙组团高庄路西侧、永昌路南侧厂房出租
给本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 5 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每年向枫华文博支付租金 48 万元。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马笑然系该议案的对手方,枫华文博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马维理(持股 51%)和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笑然(持股49%)投资设立的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马维理与董事马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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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系父子关系,董事长马维理与董事耿大玉、董事马维民为兄弟,董事习放钢为董事马维理之妻弟,故该五位董事均须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0年 12 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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