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8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838570 证券简称:豫王建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豫王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定
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 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议案 》等。本次发 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股票不超过30,000,000股,预计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180,000,000.00元。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取得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豫王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2848 号)。公司本次 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5,000,000股,募集总金额 30,000,000.00元,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627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公司已与主办券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 放募集资金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 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符合《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 票定向发行指南》等相关规定。
截至 2022 年 9 月 2 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00 元,
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管理,专户信息如下:
公告编号:2023-035
户名:豫王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长春分行
账号:9550880234001400402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形,也不存在完成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完成验资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元)
3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4,063.31
30,004,063.31
30,004,063.31
补充流动资金 25,054,063.31
偿还银行贷款 4,950,000.00
0.00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 根据《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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