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公告编号:2025-055
证券代码:838570 证券简称:豫王建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豫王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豫王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豫王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豫王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统筹
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资金需需,自主决策,努力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保证利润分配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公告编号:2025-055
第三条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
当根据当年度经营和盈利程度对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同时做好利润分配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 法定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
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公司的可持续、稳定、长远发展为前提,兼顾
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应根据经营发展、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规划等综合因素,按照如下原则,统筹制定利润分配政策。
(一)法定利润分配顺序原则;
(二)存在未弥补亏损时,不分配原则;
(三)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原则;
(四)公司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
公告编号:2025-055
力原则。
第七条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在规则提取足额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式、条件及比例如下:
(一)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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