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38584 证券简称:新达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内蒙古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智能锁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稀土功控阀、超声波热量表、智能水表的研发、 能材料、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及其制生产、销售、施工安装;五金配件、建 品、稀土永磁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 销售。稀土永磁材料器件、机械金属材表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业及建 料器件、新能源材料器件的组装、生产、筑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工程改造, 销售、研发、技术咨询;稀土合金及深供热供冷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服 加工产品生产及销售;稀土氧化物、碳务除外)、融资租赁;稀土氧化物、碳 酸盐的销售(稀土原材料及国家限制的酸盐的销售(稀土原材料及国家限制的 除外);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抛光粉、除外);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稀土磁 稀土金属的销售,智能锁控阀、超声波性材料及其制品、稀土永磁应用产品的 热量表、智能水表的研发、生产、销售、研发、生产和销售。稀土合金及深加工 施工安装;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进出口
产品生产及销售;稀土永磁材料器件、 贸易。
机械金属材料器件、新能源材料器件的
组装、生产、销售、研发、技术咨询;
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抛光粉、稀土金属
的销售,进出口贸易。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行政主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公司增发新 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公司增发新股,公司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股,公司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 第二十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 办理变更登记。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
序办理。 认购新股,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
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股东会作出
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
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
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持有股份
的比例相应减少股份。公司应当于公告
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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