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8596 证券简称:博能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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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监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至少包含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第五条 监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监事有权了解公司决策、经营情况。
(二)审查权。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账簿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三)出席权。有权出席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四)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设主席 l 名,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和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公司应为监事与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及业务活动经费。
第三章会议类型
第八条 监事会议事方式包括监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第九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 1 次监事会会议。
第十条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监事会主席应在 10 日内召集监事会临时
会议:
(一)公司财务违规操作、财务会计信息失真,要求公司予以改正但公司不予改正时;
(二)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出现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董事会采取措施但不予采纳时;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但实际上拒绝执行时。
监事会主席行使本条赋予的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权利应征得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第十一条 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者,应签署一份书面要求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议案,并向监事会主席提交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未指定人选时,由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推举 1 名监事担任会议主持人。
第四章会议议案
第十三条 公司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提交监事会研究、讨论、决定的议案,应预先提交监事会主席,并由主席决定是否列人议程。对未列入议程的议案,主席应向提案人说明理由。
议案内容要随会议通知一起送达全体监事和需要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士。
第十四条 监事会议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和监事会的职责范围;
2.议案必须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休事项,并提供足够的决策材料;
4.至少应在会议召开前 3 个工作日送达。
第五章会议规则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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