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49
证券代码:838598 证券简称:阳东电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南阳东电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阳东电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阳东电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49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湖南阳东电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花、邵艳贞、李颖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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