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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车工股份:关于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27

公告编号:2017-034

证券代码:838603 证券简称:车工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车工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车工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6月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批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被监管事项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四个月内编制并批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批露违规。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被采取的监管措施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 公告编号:2017-034

及《业务规则》第1.4条、6.1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我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公司已于 2017年6月12日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我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批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车工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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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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