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0
江苏金牡丹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因董事长姚学平失联,董事会推举董事华小君主持会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2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由董事华小君代表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由监事会主席代表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25,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25,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25,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和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公司计划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25,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25,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25,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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