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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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亚达管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亚达管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
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2月修
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亚达管道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
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元证券。本辅导期内,于晓丹、汪金因工
作变动退出辅导工作小组,其工作已顺利交接。为更好地履行辅导职责,补充张
舒、张玮为工作小组成员。本次辅导小组变更后,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武德进、
张舒、张一凡、张玮,其中武德进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的组长。以上人员均为国元
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法律、财务等必备专业知识及技能,不存在同时
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亦
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服务机构,配合国元证券为亚达管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辅
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元证券于2021年4月向贵局报送了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1年
7月向贵局报送了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1年10月向贵局报送了第三
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2年1月向贵局报送了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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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4月向贵局报送了第五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2年7月向贵局报
送了第六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2年10月向贵局报送了第七期辅导工作进
展报告,于2023年1月向贵局报送了第八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本次第九期辅
导工作的辅导时间为2023年1月至本报告出具日。
在本次辅导期间,根据辅导计划与实施方案,国元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文
件核查、当面访谈、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
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国元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持续进行公司的财务专项核查工作,督导公司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完善内控制度并使其得到持续有效的执行;
2、持续核查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有关决议及其他相关材
料,梳理公司的历史演变过程,确认其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和验资的合法、有效;
3、获取公司最近三年的银行流水,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的银行
流水,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流水,对公司流水及个人流水进行核查;
4、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并通过业务访谈、查阅公开资料等方
式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重点研究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空间、竞争
格局以及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5、向辅导对象提供相关学习材料,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动态的信息,
并督促辅导对象自学。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配
合辅导小组,为辅导小组提供所需的资料,参与中介协调会议,并就尽职调查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主动与辅导小组进行沟通,积极配合辅导小组寻求问题的解决方
案并完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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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国元证券在辅导工作过程中就发现的问题与辅导对象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
了积极沟通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在辅导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公司在
规范运作、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组织结构上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辅导对象已具备一套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财务管理体系及内部
控制体系,并能规范地运行,但与上市公司的标准相比仍存在一定提升空间。国
元证券辅导小组将会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继续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规
范运作水平。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的辅导中,国元证券辅导小组由武德进、张舒、张一凡、张玮四名
辅导人员组成,其中武德进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的组长。
(二)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
下一阶段的辅导中,国元证券辅导小组将持续对辅导对象进行持续、深入的
辅导,持续协助辅导对象规范解决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法律和财
务核查工作;继续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公司治理及制度建设工作、健全风险管理及
内部控制体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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