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证券代码:838608 证券简称:中林木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中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12日书面通知。5.会议主持人:任建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监事会根据2018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中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8)以及《浙江中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7)。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
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规则的规定,未发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18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编写了《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以2019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未分配利润拟定如下分配方案: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17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897600.00元(最终分配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确认为准)。个人股东承担的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股东所涉个税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中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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