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11
公告编号:2019-031
证券代码:838608 证券简称:中林木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中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公告编号:2019-03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26 日 09 时。
预计会期 0.5 天。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0 月 22 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将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9-03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组织股东由其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主要负责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由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公告编号:2019-031
(二) 登记时间:2019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08 时 30 分——上午 09
时 00 分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龚江均
(二) 会议费用:0575-83055292
(三) 临时提案(如有)
临时提案请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至董事会。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中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中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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