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25
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8608 证券简称:中林木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中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中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及合作需要,为嵊州市东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浦建筑”)向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剡湖支行申请 12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名下坐落于嵊州市黄泽镇金龙路 66 号的厂房作为抵押物,土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浙(2017)嵊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4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6792.00 ㎡,房屋建筑面积为 13404.48 ㎡,抵押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对外担保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及 2017 年 11
月 17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二、 担保解除情况
公告编号:2019-032
截至报告披露日,嵊州市东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浦建筑”)已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足额还清上述向嵊州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剡湖支行申请 1200 万元银行贷款及利息。公司为上述贷款承担的连带责任担保也相应解除。
三、 截至报告披露日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报告披露日,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减至 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0.00 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可能承担的损失金额为 0.00 元。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银行还款证明
(二)不动产登记抵押注销证明
浙江中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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