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8-08 16:06:49 股吧网页版
宇亚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08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38612 证券简称:宇亚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7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7 月 26 日,以书面

通知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齐玲玲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召

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19-022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9-022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35,290,571.1 元,公司拟定 2019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6.39 元(含税),共计派送税前现金30,672,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4,618,571.1 元。该利润分配预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5)。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9-022

1.议案内容: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