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8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8612 证券简称:宇亚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自 2019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告编号:2019-024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执行根据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情况
2019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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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公司自 2019年 1月 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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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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